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,为此我单位现对《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公示本)》(见附件1)及《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》(见附件2)进行公示。
1、公众可通过打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,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
2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王总;联系电话:13981309756;E-mail:834366704@qq.com。
环评单位名称: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。
联系人:邬工;联系电话:02887678258;E-mail:443590233@qq.com。
附件1《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公示本)》
附件2《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双甘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》
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