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,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现将《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
财 政 部
2022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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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http://zyhj.mof.gov.cn/zcfb/202205/t20220530_3814434.htm